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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会在线
2012年春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方法
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2012年春节放假安排为1月22日至28日,放假7日。1月21日(周六)、1月29日(周日)照常上班。根据相关法规,用人单位在1月22日、23日、24日期间安排员工加班的,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%另行支付加班工资;1月25日、26日、27日、28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,可以选择给员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,如果不给补休,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%支付加班工资。
加班工资计算方法:计算加班工资时,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.75天折算,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。即:节假日加班工资=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÷21.75×300%;休息日加班工资=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÷21.75×200%;每小时的加班工资,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。
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,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,按不低于员工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。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,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。用人单位与员工无任何约定的,按员工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%确定。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,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。
liydge 2012-2-2 12:16:00 | 阅读全文 | 回复(0) | 引用通告 | 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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